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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宿迁市信访件办理情况(第一批)

日期:2024-04-09 16:35:24  来源:安博体育电竞

  正荣府小区施工扬尘严重,每逢大风天气灰尘飘落到附近小区,居民无法晾晒衣服,中午午休时间和夜间十一二点左右搅拌混凝土,噪音扰民。

  问题1:正荣府小区施工扬尘严重,每逢大风天气灰尘飘落到附近小区,居民无法晾晒衣服。

  经核实,今年以来正荣府花园项目进行现场零星附属施工,2024年2月2日至21日春节放假,加上雨雪天气影响,2月份处于停工状态。3月28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工地围挡喷淋喷头部分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施工场地内绿植种植区域裸土、建筑材料未及时覆盖、道路冲洗保洁不到位。

  经核实,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取该项目今年以来混凝土浇筑记录和商品混凝土公司发货记录,混凝土浇筑共计7次,存在夜间浇筑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已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目前,新增设洒水车、雾炮等设备,更换围挡喷淋喷头,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做好道路保洁及落实动土湿法作业;非施工区域及边角区域裸土、建筑材料已覆盖。合理的安排浇筑时间,避免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污染。如确因施工工艺技术要求需要夜间施工的,将提前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备同意并组织公示,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着力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江苏荣丰玻璃钢化有限公司院内鑫之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废旧金属加工,扬尘严重,早晨六点到晚上九点抓钢机等机器工作噪音扰民,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排放至河内。

  沭阳县工信局、沭阳生态环境局、沭阳县攻坚办、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

  问题1:江苏荣丰玻璃钢化有限公司院内鑫之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废旧金属加工,扬尘严重。

  经核实,该企业正常营业时间为8时至18时,偶有延至20时的情况,营业地址位于工业园区,厂界四周无居民住宅(最近居民区为鱼种场小区,距离该企业约250米)。宿迁市沭阳环境监测站于2024年3月29日对厂界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58.7dB(A),昼间厂界环境噪声满足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经核实,该企业主要是做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现场对企业厂界四周进行排查,南侧为大门,北侧、东侧、西侧为其他工业公司,无河流。厂区内北侧、东侧、西侧的沟渠长满杂草,未发现污水排放情况。

  书香尚庭小区电梯井紧邻卧室,设计不合理,电梯运行时噪音较大,影响业主休息,每栋楼顶楼和次顶楼住户受影响较大。

  经现场走访该小区6栋2单元顶楼,发现该户型南侧东首1卧室紧邻电梯井,卧室北侧墙壁和电梯井南侧壁共用一面墙体。卧室北侧墙体与电梯井壁结构为厚度100mm厚砌体墙+50mm隔声+200mm钢筋混凝土墙体。该房型户型与批准方案一致,现场方案、施工图均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实施内容与施工图图纸一致。

  2024年3月29日晚10时组织对6栋2单元顶楼入户检测,在该户南次卧靠近电梯井的北墙边布点,检测结果为最大噪声为35.8dB(A),未达到《江苏省居住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中“五建筑设施与室内环境:2.住宅建筑中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噪声级,应符合夜间≤33dB(A)”规定要求,不适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中1类标准(30dB);4月1日晚抽测上述四栋建筑2户结果达到有关标准,分别为27.1 dB(A)、24.6 dB(A)。

  经核实,上述4栋楼11个单元,顶楼和次顶楼共计44户,已装修16户(登记入住11户)。经走访社区物业和属地社区,有1户业主反映存在电梯噪声问题。4月1日晚对上述已入住的11户随机抽查2户进行走访,该两户业主表示不影响休息。

  宿城区先后多次组织建筑设计企业、工程单位、设备等单位采取电梯机房内承重钢梁两端加装橡胶减震垫,电梯机房墙壁内加装隔音板,电梯井靠卧室一侧加装隔音棉,电梯降速等措施进一步隔声降噪,有整改效果但未达到《江苏省居住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中“五建筑设施与室内环境:2.住宅建筑中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噪声级,应符合夜间≤33dB(A)”规定要求,不适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中1类标准(30dB)。

  宿城区已督促原建筑设计企业与相关业主加强协商,协商在整改完成前采取临时性补偿方法。将继续跟踪,持续推动问题整改,督促建筑设计企业对目标电梯进行提升改造,直至达到设计标准。整改后如不能达到一定的要求,将建议业主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江苏欢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公示新增加项目(项目名称:年产二十万吨低醛胶黏剂),市民表示前期有说明过不允许新增化工项目再投产,该项目仍审批通过,公示即将投产,认为不合理。

  3月29日,收到交办件后,泗阳县迅速组织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及相关单位开展现场调查核实。

  2022年4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指出“宿迁市宿城区、沭阳县、泗阳县20个板材行业集群有企业445家,大量企业仍使用应被强制替代的含甲醛脲醛胶,年用量达140万吨。现场抽查7家板材加工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工序敞开作业,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闲置,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推动板材行业整体提升,《宿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宿办发〔2022〕61号)明确,在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或依托现有大型板材加工用胶企业集中建设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中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要求的脲醛胶生产项目,解决板材加工公司用胶问题。2024年1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板材加工行业胶粘剂生产和使用管理的实施建议》(宿政办发〔2024〕8号)明确,结合全市板材加工公司分布,在泗阳县建成1-2个约30-40万吨低醛胶粘剂“绿岛”项目,供应全市中小板材加工公司生产使用。

  江苏谢氏陆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建设有10万吨/年脲醛胶树脂项目,所产脲醛胶树脂满足《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要求,具有一定低醛胶生产经验,企业现有预留厂房,具备年产30-50万吨低醛胶树脂能力。企业实际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且属于人造板企业,符合《关于印发〈全市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宿办发〔2020〕21号)“投资5亿元及以上人造板制造企业,经批准可以建设配套制胶工段,满足企业自身和本市其他企业用胶需求”的要求。结合产业实际,经泗阳县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6部门联合审查同意,泗阳县决定依托江苏谢氏陆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0万吨低醛胶粘剂“绿岛”项目。

  江苏谢氏陆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建年产20万吨低醛胶“绿岛”项目位于中国(泗阳)化纤精品产业园区内,为板材行业配套项目,建成后将满足企业自身及市内中小板材公司制作使用,该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型及代码为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对照《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及《关于对中国(泗阳)化纤精品产业园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不属于禁止引入项目,且是绿色家居产业链上游企业,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和泗阳县产业规划。现场核查时该项目正在建设,尚未投产。

  泗洪县界集镇太平乡周嘴村一家山芋粉丝厂,该粉丝厂位于太平乡学府小区边上,每年在山芋上市期间(秋季)生产粉丝,通过在院子外挖一个水坑排放污水,粉丝生产期间空气臭气熏天,其他时间周边土壤也是臭的,周围学校、住户意见比较大。

  2024年3月28日、29日泗洪生态环境局、界集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

  经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仅有烘干工段正在生产,烘干热源为生物质锅炉(3蒸吨),锅炉废气配套建设布袋除尘+水膜除尘收集处理设施,现场正在运行;其他工段未生产。现场对厂区周边河道进行踏勘,发现位于场区南侧部分消纳土地存在积存现象,部分消纳水溢流进入消纳土地西南侧沟渠,最终沿消纳土地西侧南北沟渠外排,现场泗洪环境监测站对沟渠内水样取样检测。厂区下风向存在异味,排查发现主要来自于厂区内黄粉池、污水处理站、污水暂存池发酵产生,泗洪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单位对该公司厂界恶臭气体开展监督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针对该公司涉嫌存在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泗洪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并责令整改。该公司已将溢流的过量未消纳还田水打回污水暂存池,逐步还田消纳;已制定整改计划,预计2024年4月7日前清空场内黄粉池,6月30日前对黄粉池、污水暂存池加盖密封并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在秋季产生废水及异味工段复产时(预计11月)废气处理设施正常投入使用。

  3月29日,收到交办件后,泗阳县迅速组织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核实。

  经核实,该公司年产6万套整体橱柜扩建项目审批建设全自动电子开料锯、自动直线台套,实际建设67台套,存在超出环评审批范围建设情况;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设封边机、电子锯、六面钻等设备51台套,实际建设253台套,存在超出环评审批范围建设情况;三期年产10万套工程衣柜建设项目审批建设自动电子开料锯、双胶锅双精双刮带跟踪窄板门板、通过式六面钻双钻包等设备22台套,实际建设55台套,存在超出环评审批范围建设情况。